法律问答

父亲借高利贷,无力偿还,女儿有义务去偿还吗

债务追讨
2022-12-08 12:24: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父母无力偿还欠款,儿子是没有义务偿还的,除非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因为继承遗产的同时也要继承被继承人的债务,这时候就有义务帮被继承人偿还债务了。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
    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
    (二)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
    (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五)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六)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 父亲欠下高利贷跑了,儿子没有义务还债,如果借贷的当事人约定的利率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范围,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可以不予支付。债务人逃跑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父母无力偿还欠款的情况下,儿子是没有义务偿还的。除非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因为继承遗产的同时也要继承被继承人的债务,这时候就有义务帮被继承人偿还债务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第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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