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房子出租之后,水龙头损坏,导致漏水,把楼下的房子淹了,请问这个责任是谁承担呢?水龙头不是租户买的,目前租户拒绝承担责任,这合理吗?

财产损害赔偿
2022-12-08 13:12: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出租的房屋漏水,一般由出租人来负责,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也可以由承租人负责。一般出租人需要承担维修的责任,而承租人也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维修的责任,或者自行维修后,请求出租人支付维修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第七百一十四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租房漏水责任的承担主体一般是房东或者物业管理部门。房东是该房屋的所有人,应当对房屋的设施防水性能不好且未能及时发现或未能及时报告给物业管理部门而造成的他人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房东已经发现问题并报告给物业管理部门,而物业没能及时维修或没有修好造成的,则由物业承担管理人的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 如果是承租方自己造成漏水的,该由承租方负责。如果是房屋自身结构原因,就应该由房东进行维修。依据相关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维修义务。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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