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女方要求男方支付钱财一般不合法。但如果男方存在重婚、婚外同居行为、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婚姻法规定的法定情形的,女方可以要求男方赔偿,是合法的。或女方直接扶养子女的,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的,也是合法行为。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
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