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与医院辞职、院里以合同没到期为由不批,在这期间出去规培、也没签任何服务协议,现在医院让我交违约金合理吗

合同违约纠纷
2022-12-08 15:18: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医院合同工按正常程序一般不需要支付违约金,但违反服务期约定、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条款应当按照规定支付违约金,其他情形造成医院损失的,只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医院签合同违约的,违约方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医院签合同违约可以继续履行,违约情形符合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时可以选择解约。医院违约,当事人可以选择解除合同,由医院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向当事人支付违约赔偿金;当事人拒绝行使解除权的,可以要求医院继续履行该合同、采取补救措施。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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