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别人威胁我要杀我全家,杀我孩子,我不能去上班了,要保护好我孩子,都不能出去挣钱了,对方会赔我误工费吗?精神损失费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2-12-08 15:54: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有人威胁要杀我的处理:可以报警处理,威胁他人生命安全是一种违法行为,应当受到治安处罚。依据相关规定,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行为人故意杀人的,在刑事责任上是不会连累家人的,因为谁犯罪,谁担责。但是,在民事赔偿责任上,如果行为人赔偿不起的,可能会连累父母主动帮其偿还赔偿费用。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行为人自身实施杀人行为,一般情况下,家属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但是,如果杀人犯是未成年人,其监护人需要与其共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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