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公司干了一年半了公司想劝退我然后找理由劝退我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08 16:33: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劝退员工,如果员工认可其劝退理由的,可以与公司协商,依法办好离职手续;如果认为其理由不成立的,则可以不辞职;如果公司违法辞退员工的,则员工可要求公司继续与其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向其支付一定的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当公司劝退员工时,员工可以拒绝,即可以选择不退。如果员工本人拒绝辞职,但公司仍然坚持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的,则属于辞退员工,员工可以根据辞退的原因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如果劳动者被公司劝退,可以不同意;没有过错被强制劝退的,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来进行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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