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试用期内受伤害也应享受工伤待遇吗

工伤索赔
2022-12-08 16:52: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试用期职工受伤算工伤。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从试用之日起属于单位的职工,在试用期内,除劳动报酬和劳动合同解除等方面和试用期满后的有关规定有所差异外,其他权利一致,同样享受工伤待遇。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 员工在试用期受伤能享受工伤待遇。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试用期也就意味着已经开始用功了,成立劳动关系,自然受工伤可以依法享受工伤待遇。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 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受伤且被依法认定为工伤的,能享受工伤待遇。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试用期也就意味着已经开始用功了,成立劳动关系,受工伤的自然可以依法享受工伤待遇。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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