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操作失误导致发票作废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08 18:33: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作废发票丢失不严重。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作废的发票不具有法律效力,丢失后无需按照规定进行登报声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印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十九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
    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 发票作废的操作方式是:如果发票当月发现错误的,在税控系统中找到错误发票并双击,然后点击作废;需要跨月作废的发票,需要在税控系统中输入发票代码,开具红字发票,最后账务处理的时候将收入红处理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 发票当月发现错误的,在税控系统中找到错误发票并双击,然后点击作废;需要跨月作废的发票,需要在税控系统中输入发票代码,开具红字发票,最后账务处理的时候把收入红冲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