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首付给我购置的房产,房产证只有我名字,就是属于我可支配使用的吧?所有权属于谁?(全款房,无贷款)

房屋产权
2022-12-08 20:16: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父母交首付买的房子,且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理应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房子归登记方。产权登记在父母名下的,房子属于父母,子女有继承权。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按份共有。父母婚后购买除明确赠与一方的外,为夫妻共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借父母名买的房产权归父母。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房屋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房地产作为不动产以物权登记为准。借父母名买房产权归属父母,子女仅具有债权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借父母名买房,房子产权归父母。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房屋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房地产作为不动产以物权登记为准。借父母名买房产权归属父母,子女仅具有债权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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