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个四年级小学生天天骂我,还上升到了父母,我打了他两巴掌,算犯法吗?我(|3)

人身损害赔偿
2022-12-08 22:33: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若行为人在学校打架,对方还手了的,不算作校园欺凌行为。但如果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的,算校园欺凌。
    法律依据:《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第三条
    (一)明确学生欺凌的界定
    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区分学生欺凌与学生间打闹嬉戏的界定,正确合理处理。
    (二)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
    各地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群团组织,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学生欺凌治理工作,妥善处理学生欺凌重大事件,正确引导媒体和网络舆情。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要重点抓好校园内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各部门要加强协作,综合治理,做好校园外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
  • 家长打骂孩子的行为可能是违法的,要视具体情形而定。如果只是轻微没有造成身体或者精神上的损伤的不违法;如果情节严重且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的则是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年修订)》第一百一十八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其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公安机关接到报告或者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存在上述情形的,应当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 在学校打架对方还手了,一般不算校园欺凌。但如果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的,算校园欺凌。

    法律依据:
    《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三
    (一)明确学生欺凌的界定
    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区分学生欺凌与学生间打闹嬉戏的界定,正确合理处理。
    (二)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
    各地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群团组织,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学生欺凌治理工作,妥善处理学生欺凌重大事件,正确引导媒体和网络舆情。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要重点抓好校园内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各部门要加强协作,综合治理,做好校园外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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