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恋爱时买房按揭,男方付的首付款,组合贷部分,公积金双方共同贷,商贷男方贷,分手后怎么分?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2-08 22:36: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男方付首付共同还贷款的房子,除另有约定外,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且夫妻双方离异时,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分割方式,协商不成,法院会将房子判给登记名字的一方,之后由这方给予另一方补偿,贷款也由这方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恋爱期间男方出资买房分手之后房屋原则上是不进行分割的,因为恋爱期间双方不存在夫妻关系,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方买的房子自然归男方所有。如果女方出资了,则按出资额比例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第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 恋爱期间共同贷款买房,分手后房子的分割:
    1、恋爱期间双方对该套房子的分割做了约定的,从其约定;
    2、恋爱期间对该套房子的分割未作约定的,按照双方的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该套房屋的所有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九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第三百条
    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