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晚上五点两辆电动车相撞,我方全责,当时交警处理出具了交通事故认定书,给出的处理是受伤当事人伤势较轻,各方当事人一致同意简易程序处理,签了字。第二天跟我说腿痛下不了路要去医院,第三天跟我说大夫要住院说是韧带断了,请问要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2-09 01:38: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发生车祸后,如果双方对赔偿产生纠纷而对责任划分意见相同的,应该及时报警和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交警按简易程序出具责任认定,由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修理费)进行估价。
  • 交通事故的处理办法:
    1、迅速报案,保护现场并及时拨打120将伤者送往医院治疗;
    2、交管部门立案后根据事故现场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出具简易或者一般程序事故责任认定书;
    3、伤者无力支付医药费用,可向保险公司申请先行垫付一万元医疗救助金。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 遭遇交通事故后的处理办法为:
    1、迅速报案,保护现场并及时拨打120将伤者送往医院治疗;
    2、交管部门立案后根据事故现场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出具简易或者一般程序事故责任认定书;
    3、伤者无力支付医药费用,可向保险公司申请先行垫付一万元医疗救助金。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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