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每天都上十二个小时的班,每月无休,一年几乎都有三百六t天在上班,己经上了快十年了,从来没有加班费。请问能找公司要加班费吗??谢谢!

讨薪
2022-12-09 07:34: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每周上班六天,只休息一天,如果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工时制,即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不算违法。但公司与劳动者、工会组织协商一致后,依法安排加班也是可行的,但要支付加班费且不能超过法定的加班限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 每天多上了半个小时班,如果属于单位安排的加班,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加班费,不支付加班费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规定员工每天工作8个小时,每天加班时间不能超过一小时,一个星期至少安排休息一天。法律依据:每天多上了半个小时班,如果属于单位安排的加班,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加班费,不支付加班费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规定员工每天工作8个小时,每天加班时间不能超过一小时,一个星期至少安排休息一天。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在《劳动法》中,加班费是按劳动者工资的一定倍数来算的,例如劳动者在日常加班的,单位要按照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标准来支付加班费;在休息日加班又无补休的,单位要按照不低于其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标准来支付加班费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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