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产继承要提交什么资料

遗产继承
2022-12-09 09:34: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产继承需要提交的资料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户口本或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地籍图原件。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 房产继承需提交申请书、继承人身份证件、原房地产权证、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继承证明文件及公证书、由市房屋土地测绘中心提供的房屋勘丈表、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房屋估价单。
    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房产继承一般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继承过户的申请书。
    2、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材料。
    4、房地产权证原件。
    5、继承权公证书的原件。
    6、其他必备材料。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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