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合同上可以规定员工没做满三个月扣30%的钱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09 10:15: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该问题要看具体情况而定,按照合同约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
  • 关于扣工资的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相应的经济赔偿。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公司是不能随便扣员工工资的。用人单位无权对劳动者进行罚款,用人单位以罚款为由克扣劳动者工资的,用人单位的行为违法,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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