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出钱买的房子。首付月供也是父母的还的房产名字是目前是父母的。准备改成儿子儿媳。以后离婚了,这个房产怎么分割?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2-09 12:07: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父母出钱购买的房屋,如果只登记在其子女一方名下,那房屋就是登记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用参与分割,直接归个人所有。如果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法院判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 如果首付是父母出的,但未约定是借款或者是只给一方的,那么可以认定为首付是父母对夫妻二人的赠与,房子属于两人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平均分割。双方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内容很多。简单说一些主要内容。首先是婚前贷款买的房产离婚之后的分割问题。一般是登记谁的名字就判给谁,然后给与另一方补偿。然后是父母赠送的房产问题,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视为对子女的赠送。登记在一方的名下,视为按份共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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