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20年买了一套房,捆绑车位,车位共九万,首付交了两万,剩下七万分两年付清,但车位一直没能交付,地下车位,没有灯,还都是土和垃圾,按合同描述,他们没达到交付标准超三十日我可以要求退还车位,请问是可以要求他们退还的吗

房屋买卖
2022-12-09 12:5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车位买了可以退,双方可以协商一致退款。若是协商不成的,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若是有法定解除的情形的,则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法定解除情形有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购车合同签完一般是不可以退的,但是购车合同中有明确约定了允许退车情形的或者法律规定可以退货的情况,在符合退车情形时可以退车,否则退车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 签完购车合同不可以随意退还,但是购车合同中有明确约定了允许退车情形的或者法律规定可以退货的情况,在符合退车情形时可以退车,否则退车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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