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租房时合同上说要提前十五天交房租,但是每次都没有按时交,现在房东说要收房

房屋租赁
2022-12-09 13:4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承租人违约问题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 租房合同没到期房东要收房租客可以要求房东在约定期限内履行租赁义务,或起诉至法院要求房东及时履行租房合同;期限届满房东仍未履行的租客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由房东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租房合同到期不交房租出租人可以先行催告,催告后仍不缴纳的默认双方终止租赁合同,房东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并有权收回房屋重新出租。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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