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父母不在了,家里有个残疾人,其它兄弟姐妹有没有义务扶养

2022-12-09 14:2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法典规定的扶养义务有:
    1、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2、被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3、夫妻之间有扶养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 被扶养人包括:
    1、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是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的;
    2、无劳动能力的;
    3、无生活来源的。法定扶养义务人,是指依照婚姻法规定负有扶养、抚养和赡养义务的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姐弟间有没有扶养义务要看情况。如果父母都已经死亡的,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也死亡或者没有抚养能力,并且姐姐有扶养能力,弟弟属于未成年的,姐姐对弟弟才有扶养义务。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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