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加工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应承担什么违约责任

合同违约纠纷
2022-12-09 14:4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承揽合同中定作人的违约责任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承揽工作如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有协助的义务。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揽人可以催告定作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定作人逾期不履行的,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
    承揽人解除合同的损失,可以要求定做人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七百七十八条
    承揽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有协助的义务。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揽人可以催告定作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并可以顺延履行期限;定作人逾期不履行的,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
  • 承揽合同的违约责任有:
    1.不能完成工作或不能交付的责任;
    2.迟延交付的责任;
    3.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责任;
    4.擅自更换材料或修理物零部件的责任;
    5.保管不善的责任;
    6.对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负责;
    7.违反保密要求的责任;
    8.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一条
    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合理选择请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七百八十四条
    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八十六条
    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违反承揽合同需要承担的责任有,如果是承揽人违反的,需要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是定作人违约的,需要承担工作成果被留置、被拒绝交付等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第七百八十一条
    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合理选择请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七百八十三条
    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或者有权拒绝交付,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八十四条
    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