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20岁男孩子,学汽车修理,还是学徒期,做了一年多了,没签合同,月工资900左右,没有社保,只有厂里的保险,厂里晨间活动的时候摔了,去医院拍片结果是跖骨骨折,打了石膏,在家休息了三个月,骨折现在快一年了,厂里说连医药费报销就赔5000,这种骨折能评得上十级伤残吗?赔5000合理吗?

工伤索赔
2022-12-09 17:20: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超过一年没有申请工伤认定,若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支付人身损害赔偿。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骨裂一般能评到伤残级别。但是具体得看伤口的愈合程度,和是否影响以后的肢体功能。如果被认定为工伤,但不构成残疾的,工伤保险基金或单位也应当支付医疗费等工伤保险待遇。法律依据:骨裂一般能评到伤残级别。但是具体得看伤口的愈合程度,和是否影响以后的肢体功能。如果被认定为工伤,但不构成残疾的,工伤保险基金或单位也应当支付医疗费等工伤保险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一般不能评残的骨折应当是不影响功能的程度较轻的骨折,如手指头末节骨折,趾骨骨折等,如果当事人是在工作中受伤,经过认定是符合工伤的范围,可以得到工伤保险的报销。法律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第八条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二)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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