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冒用我的身份信息发工资,但我从未收到工资

讨薪
2022-12-09 20:3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冒用他人身份证入职,如果已经付出劳动的,单位不可以不发工资。单位可以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工资来确定其工资数额。如果未付出劳动的,则可以不发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 只要有一次没有按时发放工资,就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用人单位会被责令改正。若是对于举报的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仲裁,因为劳动纠纷仲裁前置。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 公司不发工资的,可以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但是需要提供不发工资的证据。一般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接到举报之后,会主动去开展调查的,所以不需要太多证据。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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