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夫妻共同买的房子,房代才开始交一年,夫妻现在要离婚,现在房子一个人要,能不能把我老公名字去掉?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2-09 21:31: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后购买的房屋,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就算只登记了老公的名字,那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方不能单独处分。当事人如果觉得不能保证自己的权益,可以要求加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买的房子,即使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最好还是写上双方的名字,这样能减少很多纠纷。因为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如果登记方私自转移房产,另一方有可能会不知情。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民法典》规定房子只有一个人名字,若是个人财产属于全款所购,则只是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是不能进行分割的。双方若是对于财产分割能够达成合意的,应当签订离婚协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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