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方起诉离婚不在男方的镇上可以吗?

起诉离婚
2022-12-09 22:36: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起诉离婚可以在女方居住地。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女方是可以在外地起诉离婚的,且若夫妻均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的,此时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或者居住的管辖该案件,女方起诉的可以到男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如果一方当事人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的,原告住所地与被告经常居住地都属于有管辖权的法院。法律依据:女方是可以在外地起诉离婚的,且若夫妻均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的,此时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或者居住的管辖该案件,女方起诉的可以到男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如果一方当事人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的,原告住所地与被告经常居住地都属于有管辖权的法院。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起诉离婚是不一定要在男方那边起诉的,如果男方作为原告则一般应在女方那边起诉。即使女方作为原告的,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也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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