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刚入职,公司让填一份员工担保书,其中有一条是说担保人承诺对因被担保人的行为给公司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责任,请问这合法吗

2019-04-25 20:33:5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入职担保书一般是用于财务人员或重要岗位人员,需要别人为他提担保。下面是一份入职担保书的范文你可以参考一下。 公司: 兹保证 品行良好,无任何刑事犯罪记录,值得信赖。
    本人同意为其在贵公司工作期间提供担保。如该员工有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并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本人将承担连带经济赔偿责任。 担保人资料: 姓名: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与被担保人的关系: 户籍地址: 现住址: 现工作单位: 现任职务: 办公电话: 住宅电话: 移动电话: 担保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担保人(签章): 二00 年 月 日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 新员工入职需要担保人,违反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改正。《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 1、员工如果因为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2、其法律依据是《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发劳动者的工资。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企业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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