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检查出有病,需要在家休息,没住院,医生给开了诊断证明用来请假,请问这属不属于病假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10 11:02: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病假一般是必须要医院出证明的。劳动者需要依法向用人单位提供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就诊单据或疾病诊断证明书、以及请假条等材料;经单位审批通过的,才可以请病假。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文件;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
  • 普通病假必须经过批准才有效,法定医疗期除外。只要劳动者具有患病就医且根据医嘱需要休养的事实,并按制度规定或惯例履行相应的请假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准予处于法定医疗期内的劳动者的病假,一并支付病假工资。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五条
    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请病假需要证明。劳动者在向单位提出病假申请时,需要向单位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等材料;经单位审批通过的,劳动者就可以休病假,并且享有病假工资。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文件;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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