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子房贷未还清可以赠与吗

房屋产权
2022-12-10 11:42: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赠与房屋有贷款不可以。房屋存在贷款的,没有取得房屋完整产权。房屋不得转让,也不能办理赠与。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的,该财产应当是法律允许赠与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 房屋不动产房贷没结清不能办理赠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权属有争议或者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赠与人应当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后办理赠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 有商贷的房屋赠与别人可以,但赠与人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有权请求赠与人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赠与人拒绝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八条
    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
    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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