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未给签到劳动合同,未交社保,克扣工资

社会保险
2022-12-10 13:0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签劳动合同,双方也存在实际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克扣员工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公司无故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与公司协商;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直接向人民法院请求支付令;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他。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没有合同且单位克扣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没签劳动合同,双方也存在实际的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依法获得相应的的劳动报酬。法律依据:没有合同且单位克扣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没签劳动合同,双方也存在实际的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依法获得相应的的劳动报酬。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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