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自杀未遂学校有权利强制劝退吗

2022-12-10 14:4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学生在学校里自杀学校不需要承担责任,但是学校没有注意到安全义务的除外。学生身在校内,校方有义务对其活动进行必要的监督,有义务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老师劝退学生,不可以起诉,可以向教育局投诉举报,任何单位个人都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受教育权。劝退学生不具有强制性,也是一种处分,对个别学生劝退,不满足起诉的条件的,被劝退学校及家长不可以因被劝退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义务教育阶段,让学生回家反省,时间在三天以内的,合法。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而回家反省属于合理的批评教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四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第二十七条
    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
    第一条
    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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