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下,我10号租了一个房子。签的合同,钱也给了,但是合同是写的16号入住,因为房子有东西是坏的,房东说弄好了给我住,但是到入住那天,都没有弄好,就一直拖着不弄,我一天也没入住过,我想退租的话可以吗

房屋租赁
2022-12-10 15:2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房屋租期没有到期的情况下,如果是由于承租人自身的原因想要退租,一般可以退租,但承租人属于违约,需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可随时退租房屋的合同可以写明租赁双方的姓名信息;房屋的位置信息;房屋用途;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装修的约定;转租的约定;维修责任;违约责任;可以随时退租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 按年付房租的,提前退房时可退剩余房租。承租人存在过错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扣留相应的房租作为其违约赔偿;出租人与承租人协商一致提前退租的或者承租人无过错因出租人违约提前退租的,承租人不需要支付赔偿,剩余房租应当全部退还。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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