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下,我目前被公司辞退,他们想让我以个人原因离职,我没有同意,现在的情况是,我已经申请劳动仲裁,公司的老板口头上不然我去上班了,书面上没有写,而且公司的打卡机器把我的指纹也删除了,总群和工作群把我踢出去了,,这样的行为算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11 02:11: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方式是:书面或者口头通知另一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书面的依据。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话,应提前书面通知员工。并且应当出具解除合同的证明。但是实务中,很多企业可能口头解除合同,遇到类似情况,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出具书面的解除合同证明,或者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有劳动行政部门进行责令改正或者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 口头解除劳动合同,能够直接和上司或者公司有关部门提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能够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