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在婚前买房并在婚后共同还贷,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可估价后平均分配,一方获得房产后继续还贷并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双方协商不成的,则由法院判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三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
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