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02年6月开始欠交社保9个月交滞纳金应该是多少?

2022-12-11 10:3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欠缴社保滞纳金的计算是,自欠缴之日起至用人单位申报补缴成功的前一日止,根据其欠缴金额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若是在合理催告期限内仍不缴纳的,有关部门可以处以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滞纳金是根据欠缴日期来计算的,从欠缴的次日起开始计算,每日按照万分之五的比例来加收滞纳金,由有关单位进行催缴,到期仍未缴纳的,将会被处以一到三倍的的欠缴数额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保的,由有关单位向其催缴,并自欠缴之日起,
    每天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计算日期从未缴纳的次日开始直到重新缴费的那天起(若在一个月内补缴则不扣费),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部门处以欠缴数额一到三倍的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
    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
    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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