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典法有没有明确规定离婚必须等一个月冷静期

起诉离婚
2022-12-11 10:3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时不一定都要等三个月冷静期。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只需要经过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当事人起诉离婚的,则无需离婚冷静期,只要确认双方感情破裂,且调解无效的,即可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离婚不是必须要有一个月冷静期。冷静期是在协议离婚的时候才有的,所以如果双方是办理的诉讼离婚手续就没有离婚冷静期。自民政局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亲自到民政局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申请。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民法典规定协议离婚必须要有冷静期,但是起诉离婚不需要离婚冷静期。离婚冷静期的作用是减少冲动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天内,任何一方如果不愿意离婚,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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