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房两年了,没拿到房产证

房屋买卖
2022-12-11 10:3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以下房子拿不到不动产证:
    1、小产权房,为小产权房是指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子,由于土地不是通过正常渠道出让的,所以不能办理房产证;
    2、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
  • 购房没有拿到房产证的原因有:
    1.购房者没有交足应付的房价款;
    2.购房者没有及时提供应交的文件材料;
    3.房屋管理部门拖延办理产权过户的时间;
    4.开发商没有取得完整的五证;
    5.开发商私自更改房屋的使用性质;
    6.开发商将该房屋抵押后出售。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三年没拿到商品房房产证的,可以依法起诉。三年没有办证且开发商未给出正当理由的,买受人可以携带购房合同和双方身份材料向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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