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后,我和老公买了一套房子,首付和房贷都是我一个人付的,现在我们要离婚,老公也说房子给我一个人。在离婚前,房子办理过户,变更为我一个人的名字,离婚后这套房子是属于我个人财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2-11 11:2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前个人购买的房屋如果一直登记在自己名下,那就是个人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存续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在婚后加了配偶的名字,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结婚之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用个人财产购买但是登记在双方名下的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一方的婚前房产如果没有加上配偶的名字,那就是个人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结婚后用自己个人财产买的房子写一个人名字,其房子属于个人所有。除非婚后夫妻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哪怕是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也可以算作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均可以主张分割该套房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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