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房二租合同效力应当如何判定

房屋租赁
2022-12-11 12:06: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房二租的合同效力认定:在合同均有效的前提下,已经合法租住的承租人为第一履行顺位,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承租人为第二履行顺位,合同成立在先的承租人为第三履行顺位,认定为履行合同的承租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
    (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处理。
  • 一房二租合同效力的认定是:依法成立的合同均有效,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按照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合同成立在先的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判断一房二租合同效力的法定标准是:出租人分别与不同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的,租赁合同均有效。租赁合同的效力不因承租人订立多份合同而无效。由于出租人与所有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都是有效的,因此,合同签订时间在前的承租人主张后租赁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