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单位不开具离职证明,能否要求单位赔偿员工经济损失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11 15:2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单位不开离职证明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出具离职证明。如果因此给劳动者造成了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可以起诉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原单位拒绝开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获得赔偿。劳动者离职时,用人单位应及时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开具离职证明,单位以各种理由拒绝的,劳动者也可以到劳动部门举报处理。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员工主动辞职的,单位一般不需要支付赔偿金;但如果员工因单位的劳动侵权行为而依法单方面解约的,单位要补偿员工,员工在单位每工作满一年的,单位要补偿其一个月的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