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事业编教师试用期提辞职,学校和教育局不同意,理由马上开学了,辞职是统一一个时间办理的,现在不批,如果你不来了,那就做辞退处理,记诚信问题和扣档案。这种情况请问提出辞职,不同意批,可以处理成辞退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11 16:1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辞退能享有知情权。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用人单位过失性辞退劳动者的,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事业单位试用期满不会被辞退,试用期满了证明符合录用条件,因此并不会被辞退而是转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法律依据: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七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 如果公司无过错性辞退在试用期的员工,需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向其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如果是过错性辞退,则可以立即与员工解约,只要在合理的时间内告知员工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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