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职时已经满工时但一个月还没有结束公司要扣全勤奖合理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11 21:4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全勤奖的规定是:当月在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内未出现任何迟到、早退、请假、旷工者,公司可以给予全勤奖。全勤奖由考勤卡计,按公司标准上班时间为准,公司自行考核。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 如果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有相关的规定,则劳动者请事假一个月年终奖全扣合法,但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的工资。年终奖是每个公司自己定的福利制度,法律没有明文规定。若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   是否扣除全勤奖金或其他金额,需根据公司内部规章制度进行,并且该制度应该由员工确认过。
      
    1、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2、但在实践中,上海等地区仲裁与法院已经没有严格按照20%标准去认定,公司并不能当然扣发员工工资。因为员工的过错,造成公司损失,如果公司制定了相应的奖惩制度,并且员工已经知晓确认,那么公司可以根据公司制度进行处罚,但是公司支付给员工当月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