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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担保
2022-12-12 10:46: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担保人需承担的责任包括: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保证责任、赔偿责任。保证责任分为两种,一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承担的为一般保证责任;二是连带保证责任,即债权人在债务到期时,可以向担保人要求偿还债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担保责任包含违约责任,担保物权的范围包括主债务以及由主债务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担保物权人可以对担保物优先受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诉讼费可以由担保人承担,因为担保人担保的范围中包括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如果诉讼是为了实现担保物权,则担保人需要承担诉讼费,除非当事人之间另有规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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