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可变更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12 12:21: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变更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是:
    1、条件不同,前者需要双方同意,后者只要有撤销权的人申请撤销就可以。
    2、引起的原因不同,前者是想要改变合同内容,后者是想要合同不存在。
    3、有权主张的人不同。
    4、确认或管辖机关不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 可变更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条件不同。
    2、引起的原因不同,前者是双方协商一致,后者是欺诈、胁迫、重大误解以及显失公平。
    3、有权主张的人不同。
    4、确认或管辖机关不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可变更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有:变更合同和撤销合同的条件不同;引起的原因不同;有权主张的人不同;确认或管辖机关不同,前者可以双方协商变更,后者只能去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要求撤销。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