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同居十五年有一个女儿11岁,共同经营生意,够有一套房我的名字,一辆车我的名字,不过首付都是女方名字,现在分手财产怎么分割

同居
2022-12-12 13:04: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是男女双方共有的财产,按双方所占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也可以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如果是个人所有的财产则不予分割。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一般来说平均分割。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车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没有特殊约定的共同财产都会平均分割。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同居分手后财产的分割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其属于个人财产的依然归属于个人,如果属于共有财产的,一般为按份共有,依据其各自的份额比例予以分割。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
    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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