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子女欠债,如子女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人的,则该欠债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
民事法律行为,经父母追认后,则产生法律效力,则父母是要承担偿还责任。如该欠债行为为成年人子女的真实意思表示,则由子女独自承担偿还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