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商场租了一个摊位,但是这个摊位的合同不是和商场签的,而是一个房东向商场租赁后又加价转租给我,我现在想直接和商场签合同。请问这种情况违法吗

2019-04-26 09:23: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因此,如果第二手老板未经房东同意而擅自将店面转租给你,房东有权解除租赁合同而收回店面。由此给你造成的损失,你可根据你与第二手老板签订的租赁合同,要求第二手老板赔偿。
    在第二手老板躲避不见的情况下,你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他。
  • 违法房屋转租有两种形式: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违法房屋转租和超过剩余租赁期限的违法房屋转租。  
    一、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违法房屋转租  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违法房屋转租是指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出租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行为。  《合同法》第224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解释》第16条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未经出租人同意的全部违法转租产生以下法律效果:  
    1、出租人享有原房屋租赁合同(出租合同)的解除权:  A.经出租人行使出租合同解除权解除原房屋租赁合同后,次承租合同(转租合同)无效(无权处分行为未获追认的合同无效);  B.出租人行使出租合同解除权以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后在6个月内提出异议为条件。  
    2、出租人可以请求法院确认未经其同意的转租合同无效:  A.出租人请求确认转租合同无效实际是出租人拒绝追认承租人处分权的行为;  B.出租人请求法院确认转租合同无效以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后在6个月内提出异议为条件;  C.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法院不予支持。  
    (二)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行为的行为认定:  
    1、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合同,属于无权处分的效力待定合同。  
    2、承租人构成根本违约行为,出租人享有出租合同解除权。  
    3、出租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的6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对转租人无权处分行为的默示追认:A.因出租人的默示追认行为,出租人丧失出租合同解除权;B.因出租人的默示追认行为,违法转租合同转化为合法转租合同,转租合同依法有效。  
    4、出租人提出请求解除合同和确认转租合同无效受异议期和1年除斥期限的限制。  
    二、超过剩余租赁期限的违法房屋转租  超过剩余租赁期限的违法房屋转租是指虽经出租人同意转租,但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并且出租人和承租人没有另外约定的行为。  《解释》第15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超过剩余租赁期限的部分违法转租产生以下效果:  
    (1)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除非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存在明示约定。  
    (2)②原租赁合同到期后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存在不定期租赁合同,超过剩余租赁期限部分的转租合同仍然无效。
  •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所有人与承租人之间,就将所有人(出租人)所有或共有的房屋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支付租金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所达成的协议。为预防房屋租赁纠纷,稳定房屋租赁秩序,许多地方规定,城市私有房屋租赁须经公证机构公证。  房屋租赁合同公证由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申办房屋租赁合同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代办的,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  
    (2)出租房屋的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  
    (3)出租共有的房屋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意见;  
    (4)草拟的房屋租赁合同(当事人可以请公证机关代为草拟);  
    (5)单位租赁私房的,承租方应当提交房屋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外地的个体工商户租赁经营用房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其进城经营的证明;  
    (6)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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