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男方婚前付了房子的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房贷,但房子写的是男方母亲的名字,离婚后房子如何分配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2-13 05:20: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子是婚前一人全款买的,登记的也是一人名字,房子是个人财产,不用分配;如果房子是婚前贷款买的,婚后双方一起还贷的,登记的是两个人的名字就按夫妻共同财产分配。登记一个人的名字双方可以协商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如果房屋是一方婚前出首付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然后婚后还贷款的,离婚的时候房屋是登记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另一方可以要求分割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升值部分。如果房屋是双方的名字,那房屋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双方协商分割。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婚前一方出首付买房,婚后双方一起还贷的,如果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那房屋是登记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婚后还贷部分以及其升值部分可以在离婚的时候要求分割。如果房屋是登记在双方名下的,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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