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员工在工作中突感觉身体不适请假去检查,在途中突发心肌梗塞去世算不算工伤?

工伤索赔
2022-12-13 09:33: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上班时,若突发脑梗塞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算工伤;若仅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的,一般情况下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是可以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工作中突发心梗死亡的话是属于工伤的。在工作岗位上心肌梗死或者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视同工伤,如果是其他情形,不能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
    (一)项
    职工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工作岗位上心肌梗死或者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视同工伤,其他情形,不能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 劳动者下班回家突发心脏病死亡,一般不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如果是在单位工作时突发心脏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算工伤,可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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