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公司做了二十年,只亨受了两三年年假,未享受的年假能不能要公司补偿

讨薪
2022-12-13 10:41: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凡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休假期限。
  • 在公司工作不满一年但累计工作时间满一年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 员工未休年假,公司不可以向劳动者不支付年假工资。如果公司不能安排员工休年假,员工也同意后,应当按照员工日工资收入得300%来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
    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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