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离婚具体程序是:准备离婚协议、共同提出离婚申请、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和发证等。但如果双方自愿离婚,因双方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
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办理而无法
协议离婚的,只能起诉离婚。
具体程序是:起诉、受理、调解、裁判、执行等。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