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奶奶去世,房子是公租房。我应该怎么处理。

房屋买卖
2022-12-13 13:22: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产权人去世房屋可以出租。已经签订租房合同的应当继续履行,所有权变动不影响已经成立的租赁关系,尚未签订租房合同的应当在房屋办理继承登记过户后实施租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承租房不属于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不能被继承,符合条件的人员在办理变更承租人手续后可以继续承租该房屋,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承租公租房的人去世的,其子女不可以继承房屋。承租人去世后,公租房不能作为承租人的财产进行继承分割,不属于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权益,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亲属继续承租。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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